OHSAS18001是由一些獨立的國家標準制定組織和認證機構于1999年共同制定和發布的準則文件。
OHSAS18001在出版之后,由于被證明是一種實現組織職業健康安全 (OHS)承諾的良好方法,從而得到了全世界的普遍應用。今天,OHSAS18001已經被100個國家15000家公司所采用!
OHSAS18001標準已在全球得到廣泛認可,通過這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管 理系統,能減少事故發生、創造更好的工作環境和持續改進。雖然OHSAS18001并不是治愈組織中所有OHS問題的良藥,但是它具有獨 特的全球認可地位,通過這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系統,能實現更好的工作環境和持續改進。
盡管取得了成功,但OHSAS18001仍然需要不斷更新。2006年,包括法國 國際檢驗局的OHSAS編委會開始了修訂工作。
OHSAS18001標準修 改的最初工作草案于2006年1月公開征求意見。 2006年10月在西班牙馬德里OHSAS工作小組會議上在審閱了500條意見后,第二版工作 草案于2006年11月公開征求意見。
2007年3月在中國上海,OHSAS工作小 組又對征集來的有關第二版工作草案的500 多條意見進行了審閱并在標準修訂的語言上達成共識。
OHSAS18001:2007版標準于2007年7月1日發布,此次新版本相比以往將 更加注重以結果為導向,具備了與ISO 9001:2000和ISO 14001:2004更好的兼容性。結合了經過實踐證明的現代OHS管理理念,完善了 其中的要素和定義。這將進一步推動組織對其管理體系進行整合并為OHSAS贏得更多關注。通過OHSAS18001:1999版認證的組織擁有2 年的證書轉換期 (至2009年7月1日)。
由于我國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標準GB/T28001-2001,并不是等同轉換OHSAS18001,新版本的轉換并沒有一個限定期限,但參照新標準的修訂,對我們各獲證組織優 化OHSMS會帶來幫助。
新版OHSAS18001(2007版)與舊版(1999版)的差 異
與舊版文件相比,新版標準主要的變化有:
01.現在更加強調“健康”的重要性和與 “安全”之間的平衡。
02.新版OHSAS18001把自 己作為一個標準而不是象舊版那樣作為一個規范或一個文件。這意味著OHSAS18001將逐步成為OHSMS國家標準的基礎。
03."PDCA"模型圖只在概述中作為一個整體給出, 不是在每個主要要素開始時給出局部圖。
04.在第2章的參考 文獻中僅給出了國際性參考文件。
05.增加了新的定義,修訂 了現有的定義。
06.整個標準大大改進了與ISO14001:2004的一致性 ,并加強了與ISO9001:2000的兼容性。
07.術語“可容 許的風險”被“可接受的風險”所代替。
08.術語“事故”包含在“事件”之中。
09.術語“危險”的定義不再涉及財產損失或工作 環境的破壞。
現在考慮到這種“財產損失或工作環境的破壞 ”與職業健康安全沒有直接的關聯,職業健康安全才是OHSAS標準的宗旨,這種損失包括在資產管理的領域之中。但是對職業健 康安全產生影響的“損失”的風險,組織應通過風險評估過程加以識別,并采用適當的風險控制措施加以控制。
10.4.1條 組織應確定其OH&S 管理體系覆蓋的范圍并形 成文件。
11.4.2條 對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方針的內容應包括 預防傷害與疾病以及持續改善OH&S管理和OH&S績效的承諾、提供建立和評審OH&S 方針的框架。
12.4.3.1條對危險辨識、風險評估的范圍、評估方法及控制 措施的制定提出了具體的要求,以便考慮分級控制;對變更管理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。
13.4.3.2條要求組織應確保在建立、實施和保持其 OH&S管理體系時考慮這些組織應遵守的適用的法規要求和其它要求。
14.4.3.3條 參照ISO14001:2004,將要素4.3.3 與4.3.4進 行了合并。
15.4.4.3條將溝通、參與和協商拆分為兩個子條 款,對員工參與和協商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16.4.4.4條明確了 體系文件的范圍。
17.4.4.5條與ISO9001標準更為一致。
18.4.4.6條變更管理被明確提出。
19.4.4.7條在策劃應急響應中明確提出了應考慮有關相關方 的需求,例如應急服務和鄰居。
20.4.5.2 條增加了一 個新條款“合規性評估”強調了遵守法律法規的重要性。
21.4.5.3.1條對事件調查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22.4.6條 對管理評審提出了明確的輸入和輸出要求。
參照上述的變化,大家可以看出,體系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,只不過更加明確了一些要素的要求,與ISO14001:2004增加了兼容 性。
OHSAS18001:2007 /OHSAS18001:1999 /ISO14001:2004標準條款對照表
OHSAS18001:2007 |
OHSAS18001:1999 |
ISO14001:2004 |
—— |
前言 |
—— |
前言 |
—— |
前言 |
1 |
適用范圍 |
1 |
適用范圍 |
1 |
適用范圍 |
2 |
參考資料 |
2 |
參考資料 |
2 |
引用標準 |
3 |
術語與定義(23 項) |
3 |
術語與定義(17 項) |
3 |
術 語與定義(20 項) |
4 |
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要素 |
4 |
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要素 |
4 |
環境管理體系要求 |
4.1 |
總要求 |
4.1 |
總要求 |
4.1 |
總要求 |
4.2 |
職業安全衛生方針 |
4.2 |
職業安全衛生方針 |
4.2 |
環境方針 |
4.3 |
策劃 |
4.3 |
策劃 |
4.3 |
策劃 |
4.3.1 |
危險辨識、風險評估和確定控制措施 |
4.3.1 |
危險源辨識、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 |
4.3.1 |
環境因素 |
4.3.2 |
法律與其它要求 |
4.3.2 |
法規及其它要求 |
4.3.2 |
法規和其它要求 |
4.3.3 |
目標與方案 |
4.3.3 |
目標 |
4.3.3 |
目標、指標和方案 |
|
|
4.3.4 |
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|
|
|
4.4 |
實施與運行 |
4.4 |
實施與運作 |
4.4 |
實施與運作 |
4.4.1 |
資源,角色,職責, 責任和權限 |
4.4.1 |
機構與職責 |
4.4.1 |
資源、作用、職責和權限 |
4.4.2 |
能力、培訓與意識 |
4.4.2 |
培訓、意識及能力 |
4.4.2 |
能力、培訓和意識 |
4.4.3 |
溝通、參與和協商 |
4.4.3 |
協商與交流 |
4.4.3 |
信息交流 |
4.4.3.1 |
溝通 |
—— |
—— |
|
—— |
4.4.3.2 |
參與和協商 |
—— |
—— |
|
—— |
4.4.4 |
文件 |
4.4.4 |
文件 |
4.4.4 |
文件化 |
4.4.5 |
文件控制 |
4.4.5 |
文件與資料管制 |
4.4.5 |
文件控制 |
4.4.6 |
運行控制 |
4.4.6 |
運行控制 |
4.4.6 |
運行控制 |
4.4.7 |
應急準備與響應 |
4.4.7 |
應急準備與響應 |
4.4.7 |
應急準備與響應 |
4.5 |
檢查 |
4.5 |
檢查與糾正措施 |
4.5 |
檢查和糾正措施 |
4.5.1 |
績效測量與監測 |
4.5.1 |
績效測量與監督 |
4.5.1 |
監視和測量 |
4.5.2 |
合規性評價 |
|
—— |
4.5.2 |
符合性評價 |
4.5.3 |
事件調查,不符合,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|
4.5.2 |
事故、事件、不符合、糾正與預防措施 |
4.5.3 |
不符合,糾正和預防措施 |
4.5.3.1 |
事件調查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4.5.3.2 |
不符合,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—— |
4.5.4 |
記錄控制 |
4.5.3 |
記錄及記錄管理 |
4.5.4 |
記錄控制 |
4.5.5 |
內部審核 |
4.5.4 |
審核 |
4.5.5 |
內部審核 |
4.6 |
管理評審 |
4.6 |
管理評審 |
4.6 |
管理評審 |
|